大米执行标准2008是中国针对大米的食品安全标准之一,于2008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关注大米的质量、卫生和安全,并要求对生产、检验、流通和市场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从质量控制角度来看,大米执行标准2008规定了大米的感官指标、物理化学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其中,感官指标包括长短粗细、色泽、气味、口感等。物理化学指标则要求控制大米的水分、杂质、不完整粒和营养成分等因素,从而保证大米的质量和口感。微生物指标则关注大米中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特别是致病微生物的检测。通过这些标准,大米的质量得以保证,消费者能够吃到无虞的食品。
从卫生角度来看,大米执行标准2008要求生产、加工及储存场所要卫生干净,生产工艺要达到规定的生产技术标准,并且每批次出厂前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售。同时,还要保证在加工环节中不添加任何非法添加物、色素、香料和防腐剂等,尤其是要禁止添加超标的农药、化肥等化学物品。这些要求从源头上确保了大米的卫生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食品环境。
从市场监管角度来看,大米执行标准2008建立了完整的大米生产和销售的追溯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追溯记录的核查,确保大米的生产和销售符合标准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大米。
总之,大米执行标准2008从多个角度来保障了大米的质量、卫生和安全,让消费者食用起来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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