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全球范围内,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成为了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而非责任资产则是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产生的。
所谓非责任资产,是指在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极限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机构或个人来承担贷款或资产的违约责任,或无法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责任的资产。这些资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既不会导致巨大的亏损,也不会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它们也被称为“闲置资产”或者“毒瘤资产”。
在我国,非责任资产的数量是有限的。截至目前,非责任资产主要由国有银行和地方信贷公司持有。其主要形式是民营企业担保的不良贷款。这些贷款由于许多原因(如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死亡等)难以追缴。而有些地方信贷公司获得债权后,由于具体情况太过复杂,又难以找到合适的方式来清收这些不良贷款。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持有非责任资产的风险是可控的。因此,一些机构开始尝试转让或出售非责任资产。2016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就完成了首个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包括了一部分非责任资产。同时,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类似的计划。这些行动都使金融机构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处理掉这些“闲置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非责任资产的处理还需要采取合适的手段。对于一些过于复杂的情况,可能需要经过多方面协调才能达成解决方案。而在解决方案上,更需要遵循市场的规律。各方机构在处理非责任资产时,不应抱着“全赔”的心态,而是应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尽可能地实现资产的最优化处置。
最后,金融机构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非责任资产的处理是一个有可能影响到社会各方利益的问题,金融机构应该全面考虑相关方面的利益,切勿妄图将问题推到其他机构或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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