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律工具,它是商业活动的基础,也是个人生活中重要的法律保障。而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制度下实行的同时,民法总则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规范。可是有时候民法总则与合同法之间会发生冲突,这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民法与合同法的关系
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是两个互相关联但又有所区别的法律法规。民法总则是经过讨论,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础性法律,其目的在于确立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而合同法则是为了规范合同这一具体行为而制定出来的,它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是我国当代市场经济中合同法律体系的重要部分。
二、民法总则与合同法的差异
虽然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是互相关联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着一些差异。民法总则作为基础性的法律,具有更为广泛和基础的适用范围,其中有的规定和合同法冲突时应当以民法总则为准。而合同法则是如何规范合同履行过程、解决合同争端,以及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
三、民法与合同法的适用方法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民法与合同法的适用方法。例如,在合同中关于财产权利的约定,应当在合同法中适用相关法律条款;而非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人格权利等方面的约定,可以在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规定中找到适用依据。
在合同法与民法总则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规定,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合法性、公平性。但是不同情况下适用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应该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是一种互相关联又有所差异的法律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适用方法,依据民国总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体衡量,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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