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又称“契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狭义上的合同专指债权合同,即当事人之间以设定、变更或消灭债权关系为目的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业主方和承建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修改下列合同的基本格式。
监理单位在洽商合同时应将控制目标和计划贯穿到合同中,而设计、施工和开发、材料和设备供应人员,以及所有有关人员均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应特别强调的是在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员如果要调整计划并采取纠正措施,应特别注意是否与已签订的合同矛盾。如果有矛盾,则应与合同签订的有关方面充分协商,修改合同条款,以免因违约而造成索赔的责任。
合同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下。
(1)拟定该信息网络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其中应包括合同草案的拟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确定合同索赔、合同争议、合同违约的依据及其处理方法。
(3)协助业主方拟定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应参与商谈各类合同。
(4)及时分析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跟踪管理。
(5)协调业主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索赔及合同纠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