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是一个为了说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而准备的文件。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而不是项目已经立项。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项目建议书可以说是立项的重要文件,因为它包括项目实施的初步规划、预算收支、产出成果等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决定是否立项的重要因素。
但是,一个项目建议书仅仅具备了立项的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项目一定会立项。因为有些时候,即使项目建议书具备了项目实施的预算、可行性以及盈利预期等,立项决策者仍可能会因为其他各种因素决定不立项。
事实上,有些项目建议书即使符合预算收支和成果目标等要求,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可能出现多种不可预测的情况。比如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竞争成本增加、行业监管变化引发的成本增加等。当这些风险足够大以至于取消该项目是最好的选择时,即使项目的实施方案充分可行,决策者也可能决定不立项。
此外,一些国家机构可能会有更为复杂的流程和标准来衡量项目成功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远超出预算收支和成果目标的范围。当这些因素决定该项目对于公共利益的贡献不大时,即使它符合其它所有因素,也可能被取消。
因此,在总体考虑之后,项目建议书是不是立项,并非只依据预算收支和成果目标等单一因素衡量。决策者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才能作出正确并有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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