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日益加剧,企业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通过竞标和询价等方式选取供应商已成为常规的采购模式。在询价中,供应商给出的报价往往被采购方看作是比较重要的决策因素之一。因此,很多采购方会将询价的最低价作为中标的标准,但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
从采购方的角度看,用最低价作为中标标准确实有一定的优点。首先,最低价代表了采购方在同等质量下获取最大利润的可能性,因此能够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其次,最低价也是衡量供应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能够促进供应商的优胜劣汰,推动市场竞争。但是,如果采购方仅仅以最低价为中标标准,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优质供应商可能会因为价格太高而失去竞争机会,而低价供应商也有可能出现对质量和交货期的不负责任态度。
从供应商的角度看,询价的最低价不一定是最有利的选择。如果不景气市场,某些供应商因为过度竞争而不得不进行价格战,这种情况下,报价低可能会成为这些供应商生存的唯一手段,而不是出于供应商自身的规模、营运、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另外,如果以下市场环境下采购方仅考虑最低价:
1. 询价单种信息过于简单,很难全面了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售后服务等细节信息;
2. 采购方和供应商之间的沟通不畅,难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 采购方在中标后,如果供应商存在恶意不履约或质量问题,因为考虑过于片面,采购方很难有有效的解决方式,从而影响企业经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采购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确定最适合的供应商,而不是完全依赖最低价。可以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察技术能力、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可以与供应商进行更为深入的沟通,了解其制造工艺、设备、优势等;也可以和对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更为稳定的采购渠道。当然,采购方也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合同和办法,避免因为过于一面倒的中标标准而带来公司的损失。
综上所述,最低价并不一定是中标的最优选择。在制定询价政策时,采购方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包括供应商的信誉、质量、服务等多个方面来决定中标者,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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