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运营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无论是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不断的进行优化和调整。经常会出现需要变更某些流程或工作方式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制定一个变更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制定变更方案的责任人一直是存在争议和讨论的一个问题,一种被提倡的做法是将变更方案的负责人交由变更申请部门自行负责。以下将从多个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从变更方案的制定角度分析,变更方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档,编制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状况以及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如果将变更方案的制定责任交予变更申请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其针对该流程、该部门的专业性和经验;并可以对其职能有所激励,提高其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从工作流程的角度来看,变更申请部门对自身的运营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瓶颈有着非常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在制定变更方案时,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更容易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和解决,给企业运营带来更大的优势和稳定性。
从变更管理的角度分析,制定变更方案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相关环节的密切配合和沟通。如果将负责权交由变更申请部门,这种集体协作和沟通机制会得到很大加强;同时,管理部门也可以更多的关注于变更过程的监控和质量,以确保变更方案的实施效果。
然而,这种方式也存在其缺点。一些人认为这将增加变更申请部门的负担和责任,可能改变了工作重心,影响了原本的日常工作流程;在变更方案制定的过程中,也不能排除一些变更申请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而制定出偏颇的变更方案,破坏整个运营体系。如果变更申请部门没有足够专业的人员和流程去制订变更方案,不仅会影响工作的实施效率,甚至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综上所述,将变更方案的制定责任交由变更申请部门还是存在利与弊的。然而,在实践中,无论采用何种方案,都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而且制定变更方案的整个过程一定要坚持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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