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标准化组织
1)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是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是国际标准化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ISO成立于1946年,当时来自25个国家的代表在伦敦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一个新的国际组织,以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和工业标准的统一。于是,ISO这一新组织于1947年2月23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
ISO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主要官员、成员团体、通信成员、捐助成员、政策发展委员会、理事会、ISO中央秘书处、特别咨询组、技术管理局、标样委员会、技术咨询组、技术委员会等。
ISO技术工作是高度分散的,分别由2 700多个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承担。在这些委员会中,世界范围内的工业界代表、研究机构、政府权威、消费团体和国际组织都作为对等合作者共同讨论全球的标准化问题。管理一个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责任由一个ISO成员团体(诸如AFNOR、ANSI、BSI、CSBTS、DIN、SIS等)担任,该成员团体负责日常秘书工作。与ISO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都可参与工作。
2)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为实现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的标准化工作中使用这些标准。IEC成员国拥有世界人口的80%,消耗的电能占全球消耗量的95%.目前IEC的工作领域已由单纯研究电气设备、电机的名词术语和功率等问题扩展到电子、电力、微电子及其应用、通信、视听、机器人、信息技术、新型医疗器械和核仪表等电工技术的各个方面。IEC标准已涉及了世界市场中的50%的产品。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TC)104个,分技术委员会(SC)143个。截止到2000年12月底,IEC已制定了4885个国际标准。
我国于1957年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目前,我国是IEC理事局、执委会和合格评定局的成员。1990年我国在北京承办了IEC第54届年会,2002年10月我国在北京承办了IEC第66届年会。
IEC的技术工作由执委会(CA)负责。执委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分为A、B、C3个组,分别在不同领域同时处理标准制定工作中的协调问题。
3)IETF
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是由制造商、网络设计商、运营商,以及负责制定和监督互联网、互联网体系结构及其运作标准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大型开放国际组织。IETF主要致力于制定Internet上所推行的标准,目前共有8大区域,每个区域下面根据不同的主题,制定不同的工作群组WG(Working Group),目前在IETF当中约有100多个WG.
IETF以制定RFC(规格建议书)来规范各种协议,其范围主要是OSI协议的2、3、4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和传输层)与第7层(应用层)。在一项新技术成熟之前,必须经过许多专家与工程人员不断地修改协议与规格,这当中产生了许多规范各种技术的文件,在IETF当中称为RFC.
4)IEEE
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IEEE)于1963年由美国电气工程师学会(AIEE)和美国无线电工程师学会(IRE)合并而成,是美国规模最大的专业学会。它由大约17万名从事电气工程、电子和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分设10个地区和206个地方分会,设有31个技术委员会。
IEEE标准内容有:电气与电子设备、试验方法、原器件、符号、定义,以及测试方法等。IEEE标准在消费电子、PC市场等领域广泛应用。由IEEE制定的标准已经成为许多行业的国际标准。
5)IAB
互联网结构委员会(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IAB)是国际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ISOC)的技术咨询组织。IAB管理着互联网标准草案(RFC-征求意见文件)的编辑和出版,处理用户的请求并且为ISOC提供其他服务。其主要职能包括。
负责任命IETF的主席,并根据IETF提供的委员候选名单指定IESG所有的委员。
对互联网的协议和程序的框架实施监管。
对互联网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管。
负责RFC的编辑管理和发行,对不同的互联网编号进行管理。
作为ISOC的代表与世界上其他从事互联网标准与技术研究的组织进行联系与交流。
就技术、框架程序,以及政策等问题向ISOC理事会及办公室提出建议。
美国交互广告署(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IAB)是制定Internet广告标准的团体。
6)W3C
为了规范WWW的标准,1994年10月专门成立了一个WWW的国际联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通常被称为W3C,该组织目前在WWW的开创者Tim Berners-Lee领导下工作,专门负责研究如何更好地利用WWW,负责审查与制订有关WWW标准的工作,例如有关HTML,XML的标准等。
2.美国标准化组织
美国标准化委员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ANSI)成立于1918年,总部设在纽约。有250多个专业学会、协会、消费者组织,以及1000多家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参加。联邦政府机构的代表以个人名义参加其活动。
1918年10月19日,美国材料试验协会、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美国矿业与冶金工程师协会、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美国电气工程师协会5个民间组织,在美国商务部、陆军部和海军部3个政府机构的参与下,共同发起成立了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1928年AESC改组为美国标准协会(ASA),1966年8月又改组为美利坚合众国标准学会(USASI),1969年10月6日始改为现名。
ANSI经联邦政府授权,作为自愿性标准体系中的协调中心,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国内各机构、团体的标准化活动;审核批准美国国家标准;代表美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标准信息咨询服务;与政府机构进行合作。理事会是 ANSI的决策机构,由各大公司、企业、专业团体、研究机构、政府机关的代表组成。理事会休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代行其职能。理事会下设执行标准商议会、标准审查部、国际标准委员会、审计鉴定部、认证委员会、团体会员商议会、公司会员商议会、消费者商议会等业务部门。下设电工、建筑、日用品、机械制造、安全技术等技术委员会。
ANSI本身很少制定标准。而是通过委任团体法和征求意见法从各专业团体制定发布的标准中,将其对全国有重大意义的标准经审核后提升为国家标准,并给以ANSI代号。目前,经ANSI认可的标准制定机构有 180多个,制定的标准总数有 3.7万个,占非政府标准的 75%.其中一小部分经ANSI批准为国家标准。ANSI制定发布的1.1万个标准中,只有1600个是它自行制定的。ANSI于1946年代表美国参加ISO和IEC.ANSI是泛美技术标准委员会(COPANT)和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PASC)的积极成员。
3.欧洲标准化组织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CEN)于1961年成立,宗旨在于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标准化协作,制定本地区需要的欧洲标准(EN,除电工行业以外)和协调文件(HD),CEN与CENELEC和ETSI一起组成信息技术指导委员会(ITSTC),在信息领域的互连开放系统(OSI),制定功能标准。成员国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卢森堡、意大利、荷兰、挪威、波兰、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CEN于1970年开始实行符合EN标准的合格认证制度。认证工作由欧洲认证委员会CBNCER负责。认证合格的产品发给CEN认证标志。
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SAC)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订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订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在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例如,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工管理信息技术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